认定事实
各位弟兄姊妹以及牧者们:
大家好!我叫邱亚俄,主要负责营运部、练习场的清洁卫生工我信主已经20多年,今天要做的见证题目是“认定事实”。
6月4日早上我去上班,快走到公寓楼大门前约五十米处,正好看到有一个男人从姐妹家种的辣椒田旁急忙起身,两手捧着一些绿色的植物。当时我没有进一步进行核实情况,就贸然地下了结论:“这人怎么这么贪心,把姐妹家辛苦种的辣椒给摘了去,而且还摘得这么多!”在中午聚会小组祷告时,我心里在纠结到底要不要把早上看到的事跟带领的姐妹说,最后我还是说了!姐妹听了以后也有些愤愤不平。当时我心里有个责备的声音,感到不平安。轮到我祷告时,我向神说:“如果我这话说错了,求主赦免我。”当我晚上去食堂吃饭时,两手碰到饭盖,一下子就触电了。当时,我全身发颤,双脚双手都软了,如果没有神的怜悯和保守,后果将不堪设想,当天晚上我痛哭流涕向神认罪悔改,心想自己肯定是在哪里得罪主了。后来经证实,其实那个男人手上拿着的是豆角,是一位种豆角的人放在辣椒地旁边专门等着他去拿的,我却因为自己眼睛近视错误,以为对方偷了姊妹家种的辣椒,平白无故地冤枉、论断了他,圣经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路加福音 6:37 )我认了冤枉认与论断的罪,祈求神的饶恕和赦免。
通过这次的经历,让我学习到了在给一件事情下结论之前,先要对这件事情本身进行认定和证实,不能在没有得到事实为依据的情况下随意得出结论,更不能把这些凭借主观臆测所得出的没有事实依据的结论分享给他人听,要不然我们很有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掉进恶者的网罗成为被牠利用的工具,因为圣经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 5:37 )